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商事登记业务办理调整的提示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所(经营场所)在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地域范围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除下表所列业务外,统一由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商事登记窗口办理,市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不再办理。
市民中心窗口办理的前海商事登记业务一览表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业务(含同时变更核心企业名称) |
2、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名称初审 |
3、企业自市外迁入前海或前海企业迁往市外 |
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业务 |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业务 |
6、外国(地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登记业务 |
7、企业合并、分立登记业务 |
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8-11号窗;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23-25号窗。
深圳市企业注册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