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登记工作效率,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便利化的服务,促进网上商事登记安全健康发展,我委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用户全面实施采用数字证书登录,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注册登记
从2014年9月1日起,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无需提交第三方材料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原则上按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各注册大厅窗口一般不再接收此类业务的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用户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登录
自2014年9月1日起,停止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的普通用户登录方式(即凭帐号和密码登录的方式),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方式,即经办人须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网上注册系统注册用户后方可登陆办理网上商事主体登记业务。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