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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六)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七)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